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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我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于2006年11 月 22 日正式开通,此栏目为市民提供了一个直接与政府职能部门交流的平台。我局将每月安排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在此栏目中与市民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2007 年12 月 10 日下午 14 : 30 - 15 : 30 ,我局版权处处长瞿政祥将在“在线访谈”栏目中实时解答市民的提问,欢迎市民踊跃参与。

 
 
 姓名: *
 内容:

 
张小姐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广州有没有计划进行著作权登记政府资助项目? (12/10/2007 15:15:51)
  答:有的,方案尚在起草中。 (12/10/2007 15:16:56)
 
徐小姐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有作品自愿登记证就能证明权属关系吗? (12/10/2007 15:9:33)
  答:不一定,作品自愿登记证起作用的前提是不能找出有力的相反证明。 (12/10/2007 15:16:40)
 
小李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作品自愿登记有什么作用? (12/10/2007 15:5:1)
  答:进行作品进行自愿登记后,在发生权属纠纷时,登记证书可以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可以作为权属关系的重要依据,而且简洁直观。 (12/10/2007 15:14:54)
 
龙先生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到哪里可以办理著作权自愿登记证? (12/10/2007 14:59:3)
  答:著作权人可以到广州市版权协会申请办理(联系电话:38289333),也可直接到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办理。 (12/10/2007 15:2:43)
 
马小姐  问:请问在各种展会现场发现侵权现象怎样处理? (12/10/2007 14:53:2)
  答:在广交会现场,可凭相关证明文件,直接向广交会设置的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投诉;在其他类展会,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向会展主办方投诉,或直接打12318举报。 (12/10/2007 14:59:26)
 
周先生  问:请问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有哪些? (12/10/2007 14:48:59)
  答: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2/10/2007 14:53:41)
 
冯先生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想法和创意能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12/10/2007 14:46:5)
  答:不能,想法和创意只有形成了具体的作品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12/10/2007 14:49:28)
 
小谢  问:你好,请问发现侵权盗版现象,打什么电话举报? (12/10/2007 14:44:18)
  答:发现侵权盗版现象,可以拨打12318举报 (12/10/2007 14:47:7)
 
王小姐  问:瞿处长你好,我创作的作品被别人侵权了,应该怎样进行行政投诉? (12/10/2007 14:42:12)
  答:按照《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提供相应的投诉材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广州市或广州市所属各区、县级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或广州市所属区、县级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 (12/10/2007 14:44:34)
 
林先生  问:瞿处长你好,请问版权和著作权有什么不同? (12/10/2007 14:37:50)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版权即为著作权,两者没有区别。 (12/10/2007 14:43:25)
 
 
访谈回顾:

•2007年10月17日事业科技处处长金极权在线访谈内容

•2007年9月12日广播电视处处长谢志杰在线访谈内容

•2006年11月30日出版物市场处处长胡炳广在线访谈内容

•2006年12月28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队长田穗生在线访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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